週五, 九月 0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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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普選

課室發聲壓力

林玉鳳

 

說要讓小朋友發聲,是很真切的願望。認識的朋友,常常認為讓學生發表意見應該是大學課堂的事,可是,到大學才鼓勵學生勇於發表意見,習慣表達自己,真的是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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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生會選舉開始

林玉鳳

這次立法會選舉,除了公民教育以外,至少還有一個議題跟教育有關,那就是年輕人參政的問題。在這裡,不大算回顧今年青年組別參選的種種,倒想談談一套電視劇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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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權利


林玉鳳

2001 年,美國新澤西洲有一個很有趣的案例,當地Emerson市的公務員,因為經常被匿名的網民品評,認為受了侮辱,名譽受到侵害,於是集體興訟,控告當地網上討論區的網民誹謗和破壞名譽。和澳門的法律制度不同,美國人在控告網民以前,先要過法院一關,如果法院判決要互聯網公司交出網民的IP,互聯網公司才可以交出網民的IP,讓執法人員找到被告的“真身”,所以,這個案例的首個要點,是匿名的網民被告,究竟可不可以保留匿名的身份,互聯網公司可否拒絕向執法人員提交可以確認網民真實身份的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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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談巷議的力量

 林玉鳳

 你有沒有想過,你每天在街上走的時候,有多少人曾經對你評頭品足?想不出來吧!因為在通常的情況下,只要對你評頭品足的人不是想當面挑釁,那些話多半會在你不為意的時候說出來,所以你根本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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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是媒體

 

林玉鳳

 

如果你在客廳裡做的是評論時政,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寫成新聞或評論,透過個人的接觸渠道,利用證據指證某些大型的傳統媒體報導失實,把一些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說的謊言拆穿,又或是將自己在某一方面的研究寫成文章,放在自己的博客上與人分享,這些你原來以為像客廳對話一樣很小眾的言論,經由互聯網接上世界各地的讀者眼球,首先出現的,是一個人人嚮往的新世界──“感謝網際網路,讓媒體集團無法再壟斷新聞。新興的草根新聞記者掌握住發球權。即時把新聞播送給全球閱聽大眾已經成為可能。有了筆記型電腦、手機,以及數位相機,讀者搖身一變成為記者,他們改變新聞的形式,從演說形式變成對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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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客廳言行被廣播

 林玉鳳

 

 

不論你是否會自稱為網民,反正如果今天你已經有了上網的習慣,可不可以回憶一下,互聯網進入你的生活以後,為你帶來了什麼明顯的改變?

 

我是中學開始學習電腦的那一代人。那時澳門還沒有接上互聯網,沒有多少人家裡有電腦,學校電腦室用的是舊式的蘋果電腦,上課學的是寫“Go To”程式、中文打字和一大堆程式語言。1996年我開始到有上網的朋友家裡上網找資料,翌年開始用電郵,有自己的上網帳戶,那時在朋友當中好像已經算是先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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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源

 

林玉鳳

 

為什麼談言論自由時引用的都是英美的案例?這些案例跟澳門有什麼關係?從現實的角度考慮,因為在整個亞洲,包括實行英美海洋法系的香港和實行大陸法系的內地與澳門,流行的新聞學教科書多數是英美,特別是美國出版的。所以這些地方的人,讀的案例幾乎同出一源,要和這些地方的人溝通,了解這些案例比較容易有共同語言。如果要追本溯源,那就是,現代新聞自由的基本原則的確立,幾乎都與英美發生的案例有關,就是歐洲大陸系國家第一部成文憲法──1791年頒布的法國憲法,當中的重要部分《人權宣言》,也是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藍本,而《獨立宣言》當中有關出版自由與思想自由等等概念,最早的根源,是英國本土在十七世紀爭取出版自由時的名著──John Milton《論出版自由》。而且,在頒布《人權宣言》以前的法國大革命期間,最流行的書籍就是《論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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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證明

林玉鳳

 

誹謗案當中,究竟由原告證明別人有誹謗自己,抑或由被告證明自己沒有惡意誹謗他人更能保障言論自由?這其實是上周提及美國蘇利文誹謗案所回答的一個問題,也是在誹謗案當中保障言論自由的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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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惡意

林玉鳳

 

美國出現了首位黑人總統奧巴馬,大家都會不期然的想起解放黑奴的白人總統林肯和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說到馬丁路德金,現在流行的一個誹謗罪的判斷原則,繞了一個圈,也算跟他的黑人民權運動有一點點的關係。

 

1955年,被譽為黑人民權運動之母的Rosa Parks,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Montgomery)的巴士上,拒絕讓位予一位白人男人,事件演變為黑人民權運動的序幕,蒙哥馬利市從此成為黑人民權運動的一個中心,經常有反對種族隔離政策的遊行舉行。1960年,《紐約時報》頭版刊登了一則廣告,以不點名的方式批評當地政府官員在一場種族衝突中的處理手法。廣告內容其後被當年蒙哥馬利市主管警察局事務的一名市行政長官(Commissioner)蘇利文(L.B. Sullivan)認為是暗喻自己在一場種族衝突當中失職。蘇利文於是向阿拉巴馬州法院控告《紐約時報》刊登的廣告有誹謗之嫌。法院在1962年判決廣告內容屬於對蘇利文的“當然誹謗”(libelous per se),蘇利文勝訴,並被判可以從《紐約時報》獲得五十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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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的邊界

 

林玉鳳

 


奧巴馬選美國總統,出了白人至上主義者要刺殺他的新聞。事後,美國傳媒沒有任何一個公開評論支持刺殺行動又或是認為刺殺是對的。這樣的情況,在一百年前的美國,原來不是同一回事。

 

當年美國最流行的報紙是在紐約發行的《世界報》與《新聞報》,兩報除了發明了類似今天香港《蘋果日報》那種煽動性大標題以外,還會偽造新聞圖片,甚至捏造事實。新聞史學者普遍相信,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在古巴的短暫戰爭是因為兩份報紙刺激銷路的結果。《新聞報》的負責人赫斯特(William Hearst)的兩句名言──“小型戰爭可以刺激報紙的銷路”,“你供給圖畫,我製造戰爭”,就是當中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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