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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鳳:媒體非直接服務政府

市民日報

要聞 P01

2010/05/08

 

【本報訊】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傳播系助理教授林玉鳳表示,記者不是直接為特區政府服務,而是為公眾服務,他們將得知事實透過報章或電子媒體向外公布,令公眾知悉相關內容;政府透過媒體了解事件後應主動跟進,雖然當權者有權呼籲記者主動配合,但媒體沒有責任和義務必須跟從。

早前勞工局到路氹一地盤點算本地及外僱工人數目期間,出現有人搭訕記者進入地盤「假扮」地盤工人充數的情況。勞工局孫家雄在公開場合被問及相關調查進展時,以「澳門是法治之地,有人話,但就冇人去做證人,就算當局去提起程序,冇證人話,呢單官司一定會輸。」並希望相關記者挺身而出,到局方去舉報事件,若有記者去舉報,當局會嚴肅處理事情。

林玉鳳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官員必須明白記者工作性質,記者不是直接為特區政府服務,而是為公眾服務。他們不是政府指派的臥底,所採訪的事情無須向政府匯報,只要透過公開報道將所見事實向公眾反映即可。

勞工局應主動向媒體了解

記者在執行職務時,最重要是履行自身採訪任務,將得知事實透過報章或電子媒體向外公布,令公眾知悉相關內容。政府透過媒體了解事件後應主動跟進,雖然當權者有權呼籲記者主動配合,但媒體沒有責任和義務必須跟從。

她續稱,勞工局亦應如此,其主要任務是打擊黑工,從報章或電子傳媒了解事件後,應嘗試進一步了解事件,而非將責任推諉於記者;誠然,當局在任何時候都有權呼籲包括記者在內者,盡公民責任向當局舉報違規事件,但既然有記者報道相關事件,當局應嘗試去查證,才是正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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